学院法学社与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协会开展交流座谈会
本网讯(曹江豪 报道)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普法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2022年11月12日,隶属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法学社与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律协会在学院综合楼B202开展友好交流活动。
本次交流活动包括法律宣讲和社团管理经验分享。法律宣讲部分由陶大法律协会的胡桂泉同学组织开展,他以丰富的课件和生动的语言向美院法学社的社员们宣讲了几部贴近学生现实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知识产权法》等。胡桂泉同学先从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的义务、法律责任和生活中能用到的服务热线电话,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公共法律服务电话12348等来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接着,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胡同学从个人信息定义、立法目的、五项原则、“个人七权”、无需同意的六种情形、违规处罚六个方面进行了展开说明。最后,胡同学详细讲解了《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的分类,包括发明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品著作权五个类别。
社团管理经验分享部分由胡桂泉同学负责,他向美院法学社的干部们讲述了社团内部的职责分工、活动举办的前中后筹划、突发事件的应急对策,为法学社这一新兴社团的成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尤其在社团内部的人员团结问题上,胡同学为法学社提出了负责人负责制,即社团的所有事务都可由负责人商讨决定。针对有意见分歧的问题,为提升效率,可由社长自行决定,但当有明显问题时,应充分听取其他社员意见,民主形成最终方案。
交流活动后,法学社社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的交流座谈,对法律的内涵有了进一步认识,在今后的社团活动中,要多读法学原典,加强实践活动,扎实学习,培养自身的能力,增强对遵守法律的责任意识,在未来的大学路上“与法同行”。
法学社社长牛雪亦表示,作为社团负责人,在学习掌握法律相关知识外,还要学习相关管理经验,要把握好社团发展的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社团的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做好校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能为学院法律建设添砖加瓦!
此次交流活动,使社员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在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中感知“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的社团理念,展现全面依法治国政策背景下新时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一审:周素萍 二审:魏杰 三审:许倩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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