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教育党组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教育部办公室印发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总体方案>》以及《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新时代江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目的和意义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大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如下目的:
第一,加深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方法,分析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社会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提高学生的修养和品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引导学生客观地、辩证地认识国情、认识社会、认识历史,增强热爱祖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组织机构
(一)思想政治工作部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中有关实践教学内容的修订落实,组织实践教学的组织及考评工作。
(二)学工处、校团委以及各分院团总支要积极配合、支持协助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时分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新时代江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学时分配如下:
课程 |
学时 |
学分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6学时 |
1学分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 |
16学时 |
1学分 |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形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立足“面向全体、人人参与,分层指导、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打造精品,良性循环、长效运行”,通过课内实践和课外拓展实践二个层面指导实施。
(一)课内实践:即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过程中通过课内教学互动,创设实践平台,促进学生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和素质能力方面得到提升。不同课程的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和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布置和组织学生实践。主要形式包括课前演讲、课堂辩论、时事热点播报、理论难点综述、理论观点的PPT展示等。(本环节中学生自主表现突出的,其成果可作为平时成绩和实践成绩的加分参考。)课内实践主要在理论课教学活动中开展,不另算实践学时。
(二)课外拓展实践:即每门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引导大学生开展自主实践,实现实践教学全覆盖。
1.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大学生参与由学工处、院团委和各分院党(团)总支等有关部门组织“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学生参与活动形式按照《学院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实施方案》执行。学生参加完相应的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的实践活动要填写《江西陶瓷工艺美院大学生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记录表》(附件一)。
2.观读类。包括学生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观看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意义的影视资料、参观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等,并撰写读书心得、观后感等。
3.调研类。学生结合课程学习要求,针对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在课余时间展开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4.社会服务活动类。学生在节假日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如社区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
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的实践活动计8学时的实践学时,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计8学时的实践学时。
学生参加完“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的活动后要填写《江西陶瓷工艺美院大学生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记录表》(附件一),参加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要将相应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及其成果呈交给任课教师,学生的实践成果作为其取得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成绩的基本依据。
五、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对教师的要求
1.任课教师可在课堂教学期间和课堂教学结束后安排部署实践教学,将多层面实践教学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视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式改革的重要方面,做好科学设计、适时布署、认真评阅、及时提交、总结反馈等环节,以实现实践教学目的。
2.教师要积极参与协助学工处、团委和各分院党(团总支)开展的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的实践活动。
3.整个实践活动结束后,任课教师可以组织学生通过展板、优秀论文集出版等形式展示实践教学的成果。
(二)对学生的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课程,积极参与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并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实践活动,但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
2.实践教学活动中,要服从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指挥,遵章守纪。
3.每次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填写《江西陶瓷工艺美院大学生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记录表》(附件一)或完成一份实践调研报告。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搭便车等行为。一经发现,成绩纪为零分。
六、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拟定的实践教学活动主题性及难易程度、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活动参与程度以及实际表现,对学生实践教学的成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2.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由“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实践活动成绩和“其他类型实践活动”成绩两部分构成,分别占实践教学总成绩的50%。
3.实践教学成绩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总成绩的30%,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总成绩的25%。
七、教师工作量计算
1.“大学生思想文化活动日”实践活动,由学工处、团委、各分院党(团)总支组织开展,思政教师积极参与指导。
2.其他形式的实践活动由思政部统筹安排,每学期每门课程根据实际教学安排组织2--4次不同类型的实践活动,思政课任课教师全面负责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包括前期指导和过程指导)、社会实践报告评阅、社会实践报告整理归档等,不同类型的实践活动给予指导教师1节/班的课时津贴,以保证每次活动收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思想政治工作部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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